這是副版主們努力來的~~只是為了我的那個"務實反虛"的藏書章
就這樣去找來轉載,真是辛苦你們...........

這篇文章其實就是我現在看的那本書的部分內容.....


提起康乾盛世,人們都知道,那是清朝的鼎盛時期。康熙、乾隆這兩位皇帝的豐功偉績也備受讚揚。然而,康乾之間還有一位皇帝是雍正,對於這位皇帝,歷來的評價卻是褒貶不一。

那麼,雍正究竟是怎樣的一位皇帝?他夾在康乾盛世中間,到底扮演了怎樣的角色?要實實在在地認識雍正,最好的辦法就是細細解讀雍正檔案。筆者近十幾年來,曾對雍正朝三萬多件檔案通一梳理編輯。這巨量的原始秘檔,或是御筆寫就的朱諭,或是口授承寫的旨令,更多的是詳加批點的密折,一函函,一件件,均出自雍正,緣于雍正。透過這數以萬計的雍正檔案,我們看到,雍正皇帝的為人治世有著其顯明的性格特徵,這就是高揚務實,大力反虛。

雍正,是清朝入關後的第三位皇帝。他的父親康熙,可以說是雄才大略,平定三藩,統一臺灣,穩定邊陲,為大一統的清王朝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是,康熙在晚年,由於“太平盛世”而滋長了政寬事省的思想,這時期他處理朝政的原則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由此,在朝野上下的官僚隊伍中,虛詐、迎合、粉飾、浮誇等種種腐敗之風嚴重氾濫,已經直接威脅著“盛世”的存亡。於是,懲治腐敗、整頓官場風氣的重擔就落在了雍正的肩上。

縱觀雍正執掌朝政的十三年,可以說,他是以務實精神治天下的。雍正剛一即位,便針對腐敗衰頹之風進行了堅決地懲治與清肅。他直截了當地告訴文武百官:“朕生平最憎‘虛詐’二字”,“最惡虛名”。一“憎”一“惡”,鮮明地表達了他對虛偽、欺詐等腐敗風氣的批判態度。

1.“只可信一半”

虛假不實的奏報,在封建官場上比比皆是。因為有那麼一種所謂巧于仕宦的官員,往往能通過弄虛作假吹拍阿諛而獲得那些好大喜功的君王的賞識,從中撈到好處。然而,這一套在以務實精神治天下興邦國的雍正皇帝那裏,卻是行不通的。

且看這樣一種有趣的現象。在清代,官場上流行著這樣一種陋習,各省文武官員剛剛到任時,幾乎都是極力地述說當地的吏治如何地糟,等過了幾個月,就一定奏報說,通過雷厲風行地整頓,情況已如何地好轉,以此顯示自己的才幹和政績。對這類奏報,雍正說見得太多,都看得厭煩了,他毫不客氣地指出:“只可信一半。”

對大臣奏摺中的浮誇成分,雍正總是毫不客氣地明確指出,並進行尖銳批評。雍正四年(1726)七月,巡視臺灣的監察禦史索琳上折說:臺灣地方官兵嚴加操練,精益求精,可保海疆萬載升平。看了這一言過其實的奏報,雍正警告說:凡事最重要的是務實,不欺不隱才算良吏,“粉飾、迎合、頌贊、套文陋習,萬不可法”。主管河南山東一帶黃河河道的總督朱藻曾奉到雍正這樣一則諭訓:地方上一點小事,“何用如此誇張”,你的奏報往往是虛浮不實,“朕甚不取”,“一處不實,則事事難以為信也”。雍正告誡百官,虛假奏報將會失去皇上日後的信任。

浮誇粉飾,在有關雨雪水旱農業收成的奏章中問題尤其突出。對此類失真奏報,雍正每每透過誇誇其談的文字遊戲擠出其中的水分。雍正二年(1724),河南巡撫石文焯奏報說,全省各州縣的蝗蟲災害已撲滅十之八九。雍正通過查問河南的其他官員,察覺到石文焯的奏報不是實情,於是尖銳地批評石文焯說:如果不是你在欺騙皇上,就是你本人被下屬欺騙了!可是,這個石文焯老毛病難改。他調任甘肅巡撫之後,依舊故伎重演。雍正四年(1726)夏天,甘肅大旱,七月下了一場小雨,石文焯趕緊奏報說:已是豐收在望,這都是皇上敬天愛民的結果。雍正看了很不耐煩,揮筆批道:“經此一旱,何得可望豐收?似此粉飾之言,朕實厭觀。” 雍正就是這樣,一眼就能看出誰在說真話,誰在拍馬屁,對拍馬屁的人總是很不客氣。

雍正對籠統含糊的奏章也不放過。雍正十年(1732)四月,直隸總督劉于義奏報說,所屬地方三月份雨水充足。雍正覽後批評他“所奏甚屬含糊”,“不明不實”,指示他日後將各州縣雨水情況細加分別上報,不可一筆糊塗賬。同年閏五月,江西巡撫謝旻有兩個摺子,一個說冬雪頗足,春雨亦調;一個說麥收情況不如往年。雍正仔細看過批復道:既然雨水一直充足,麥收為何減產,二者必有一處不實,著明白回奏。

雍正厭惡虛套形式,對地方官員進呈“瑞穀”,他多次下諭禁止。雍正十年(1732)秋,廣東新寧縣產有兩株一莖兩穗的稻穀,海關監督毛克明專折呈報,雍正批評他:朕屢有諭旨,凡是嘉禾瑞穀,既不必進呈,也不用奏報,你為何專務此等虛而不實之事?

清代從中央到地方的大小官員,無不存在著欺上瞞下的虛假劣習。為杜絕官場上的欺瞞互騙,雍正反復提醒內外大員,凡事要躬親辦理,不可輕信屬員下手。雍正三年(1725)秋,湖北沔陽遭受水災,巡撫法敏將分設篷廠煮粥施賑之情奏報,雍正告誡他:“此等事只要勤實辦理,萬不可聽信屬員下役之欺隱。”清代刑罰,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的,多比照舊案,由於案例靈活多變,辦案人員便可隨意比附,稽查檔案的書吏接受請托、收受賄賂後,往往是斷章取義,或刪去前後文詞,只摘中間數語,或避重就輕,隨手高下。針對這種弊端,雍正諭令刑部衙門,一切“稿案”由司員“親自主稿”,以免被書吏造假欺騙。

2.怒斥“附合”與“迎合”

當康熙晚年,清政府的朝中大員官僚習氣相當嚴重,這些人身居高位,卻飽食終日無所用心,對皇帝指令商議的事件,文武大臣們往往一味附和,並不拿出主見,很難看到直言詳議據理力爭的場面。雍正在藩邸生活四十餘年,對朝臣這種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甚至連鐘都撞不響的苟且偷生惡習看得十分清楚,他剛剛即位不久就頒發諭旨,嚴加整飭此風,他毫不客氣地指出:現今朝中九卿大員坐班,每當商議事件,往往是“彼此推諉,不發一言”,有的假裝打瞌睡,有的海闊天空地閒談,等到需要拿出主意的時候,便鼓動一兩個新來的科道官員發言表態,然後大家便“群相附合,以圖塞責”。似此朝臣議事,何益之有?雍正指令朝中重臣,商議事件務要各抒已見,不得觀望附和雍正認為,官場上流行的八面討好、圓滑世故的習氣最為可惡,指出這種劣習實為“國家之大蠢,妨政敗俗莫此為甚”。訓導文武大員做官要有骨氣,要果敢剛直。雍正四年(1726)六月的一天,雍正將在京的文武大員召到勤政殿,訓諭說:現查朝臣所議定事件,大多並不合情理,究其原因,不外乎“議事理中各懷私心”,其身為王子者,以現有眾臣,我等不必先說;那些剛提升的大臣,又以現有老臣,何需我等班門弄斧而閉口不言;而資歷深厚的老臣,深知槍打出頭鳥,自己不拿意見,最後還落得個“從公議論”尊重別人的美名。為徹底改變這種彼此觀望的劣習,雍正宣佈,即日起將議事的親王大臣分為三班,凡遇應議之事,分頭酌議,每人都拿出自己的意見,最後,如果所議意見相符一致,就照這一意見定稿啟奏;若是意見不完全一樣,由諸位大臣另行商議。“如此,不但不致互相推諉,而且亦各能出其主見。”雍正試圖建立一種分班議事制度,讓議事者必有所言,不得不言,從而使投機者失去附和的機會。

善於搞迎合把戲的朝臣,除了對皇上的話不敢說半個不字外,還想方設法地討好皇上,但這種人在雍正那裏卻往往討個沒趣兒。山東兗州知府吳關傑曾奉到一道諭旨,內容是令他實心任事,為政勤慎。吳關傑把皇上的諭旨奉為至寶,先是“懸掛堂中”,朝夕瞻仰,後來又找工匠把諭訓一字一字地刻在府衙大堂的屏門上。他把自己如何尊奉聖旨的舉動詳細奏報,說如此“時凜天顏於咫只,勿忘聖訓於須臾,觸目驚心,甚為有益。”極力想以此博得皇上的歡心。吳關傑甚至還請皇上命令各省文武官員,一律在大小衙門的屏門上刊刻諭旨,使聖旨高懸,舉目皆是。雍正當即給吳關傑潑了一瓢冷水,教訓他:你本不是什麼超群之才,料理好你份內的事就足可以了,“此等迎合之舉皆不必”,“此等多事朕皆不喜”。

對臣工奏摺中肉麻的稱頌和不著邊際的套話,雍正十分反感,每有這類摺子送達御前,必遭嚴厲痛斥。雍正二年(1724)二月,廣東巡撫年希堯奉到雍正一道口傳諭令,教導他如何治理地方,年希堯寫摺子奏謝說,皇上所頒諭旨不僅周詳備至,而且料事如神。雍正看後批道:“寫來套話,何常有一句你心裏的話。”雍正三年(1725)八月,福建學政黃之雋寫摺子稱頌“皇恩浩蕩”,雍正訓斥他:“凡百隻務實行,不在文字語言。頌聖具文,朕實厭覽。”雍正毫不客氣地鄭告群臣,歌功頌德的套話空文“實聽厭矣”。

借用好年景來稱讚皇上的聖德,是乖巧臣工的又一迎合花樣。雍正十年(1732)四月,署陝西巡撫馬爾泰奏報地方雨雪情形,說仰賴皇上洪福,今春風調雨順。雍正用朱筆在“洪福”二字旁畫了一道線,批道:仰賴洪福,這類套話實在沒味,朕已再三告誡內外百官不要做迎合虛文,已是口乾舌燥了,你竟仍務此道,難道沒長耳目嗎?那些想通過美言贊詞博取雍正歡心賞識的臣工,結果往往是適得其反,等待他們的是一番毫不留情的責駡。

在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大臣自稱“庸陋“、愚昧”,往往被看作是謙恭的美德,雍正卻認為這是官員虛偽不實諉過卸責的空文。雍正五年(1727),安徽巡撫徐本在一件奏摺上說,“臣深覺見識愚昧”,雍正在“愚昧”二字旁畫了一道紅線,批道:“此二字,朕深惡之,非由衷之言也。”有個叫劉應鼎的大臣,在升任四川布政使後寫摺子謝恩,說自己性情愚昧,見識短淺。看到這過分恭謙並不實在的話,雍正批道:“似此心口相違之空文,朕實厭而惡之。”在雍正看來,內外百官中,這種過分恭順謙虛的言辭,沒有一句是心裏話,都是言不由衷的套話。雍正七年(1729)冬,陝西降雪,巡撫武格沒有及時奏報。當皇帝追問時,武格回奏說“臣等愚昧,實難辭咎。”雍正用朱筆將“愚昧”二字劃去,怒加訓斥:朕深惡此等虛詐俗談!若把你這個愚昧之人用為封疆大臣,那麼朕的愚昧又怎樣講?還是誠實一些好,這樣的空文再也不要有了!

清代官場上流行著這樣一個術語,叫“名實兼收”。那麼,究竟什麼是“名”,什麼是“實”呢?對此,雍正做了入木三分的解釋:“所謂名者,官爵也;所謂實者,貨財也。”他進一步指出:“今之居官者,釣譽以為名,肥家以為實,而雲名實兼收。”這種名實兼收的官僚,品行似乎很公道忠誠,操守看上去也很廉潔無私,實際卻是善於鑽營者。他們對自己應盡的有關吏治民生的職責並不上心,專以逢迎上司為能,甚至暗通賄賂,私受請托,巧吞錢財,很是神通廣大。結果,既撈到了實惠,又博得了美名,實在是名利雙收。相反,那些“樸實無華,敦尚實治”的官員,卻備受壓抑和排擠,由於他們實實在在地奉公守法而吃不開,到頭來錢財沒得到,官位也升不上去,可謂“名實”皆無。面對這種吏治敗壞的狀況,雍正嚴加整頓,針鋒相對地提出新的名實觀,這就是:以百姓稱頌為名,以奉公盡職為實。雍正要一改官場上的腐敗觀念,樹立一種新風。

看到雍正嚴懲貪污受賄的官員,有人為迎合皇上,故作“廉潔”姿態,竟連正常的俸祿工資也不要了,想以此換取美名再升高官。對此,雍正很不以為然。他指出:凡事都有個度,哪有餓著肚子辦公的道理,只要不欺不隱,不在分外謀財貪利,就是好官了。雍正說:“沽名邀譽,乃居官之大患”
3.“做實在好官”

雍正朝有個敢講真話的禦史叫李元直,雍正對他很賞識。一次,李元直遞上一道奏摺,他說:現今一些大臣為保全官位一味迎合,皇上認為可以,沒有一個敢說不可以;皇上若認為不可以,則沒有一個敢說可以。李元直進而直言,這種陋習在中央六部隨處可見。講這樣的話,固然要有膽量,而聽的人就更需要胸懷。雍正認為李元直“真實任事”,說中了要害,把他召入內廷面談,還一起吃荔枝,鼓勵他以後仍要“盡言毋懼”。

實心任事,是雍正對內外百官的根本要求,他頒諭給各省封疆大臣說:朕望天下總督、巡撫大員,“屏棄虛文,敦尚實政”。雍正二年(1724),福建巡撫黃國材在一件奏摺內表示要“實力奉行”,雍正在這四字旁批道:“全在此四字”。雍正三年(1725),在給江蘇巡撫張楷的一條朱諭中,雍正談到:為官者要有所作為,“惟以實心行實政,重公忘私,將國事如身事辦理”。在安徽按察使祖秉圭的一件謝恩折上,雍正更是直言訓導,要他“做實在好官”。

雍正還為文武百官樹立起“公忠誠勤,實心任事”的楷模。他所賞識的幾位重臣,如田文鏡、鄂爾泰、李衛等,都是以直言不諱、據實辦事而得到特殊信任和格外擢用的。田文鏡本是一個官位不高的內閣侍讀學士,他引起雍正重視,是在雍正元年(1723)祭告華山回京複命時,他在皇帝面前把山西全省鬧災荒財政虧欠的情形一一如實奏報,雍正認為,該員“直言無隱”,“若非忠國愛民之人,何能如此?”遂加重用,調任山西布政使。在以後的幾年時間裏,官職累遷。田文鏡受寵而不迎合,凡事直言,更被雍正看中。雍正七年(1729),朝中大臣商議,要在全國各州縣的大鄉村設立“講約所”,每月初一召集農民宣講《聖諭廣訓》,雍正批示“依議”,令各地推行。接到這一諭令,已任職河南山東兩省總督的田文鏡據實陳奏不同意見,說農事繁忙,按月宣講,實在有所不能,而且各省鄉村遍設講約所,每年費用不下數十萬,實屬浪費。他建議在春仲、秋末、冬初農閒時酌情召民宣講。在這件事上,田文鏡不因《聖諭廣訓》是康熙大帝的聖訓集錦,而把不能如期宣講、難以持之以恆的實情隱瞞下;不因這件事經過朝臣商議已經得到皇帝諭准,而迎合順從。可貴的是,田文鏡以國是為重,坦抒已見,對皇帝已經批准的事敢於說“不”。而雍正欣賞田文鏡,也恰是這一點。在田文鏡的這一奏摺上,雍正揮筆批道:“此奏可嘉處不勝批諭。”欣然採納了田文鏡的建議。

主管雲貴廣西三省軍政要務的總督鄂爾泰,也是以“不計一身利害,大公忘我,致身於國”而得到雍正重用的。雍正八年(1730)正月,湖南巡撫趙弘恩與路經長沙的鄂爾泰面談了四天,事後向雍正報告說,要效法鄂爾奏的居官為人。雍正訓導說,要想學習鄂爾泰,當知道他的根本,鄂爾泰超過平常人的長處沒有別的,只不過是“忠公二字”,“以種種名利是非心居官為人,而欲效法鄂爾泰萬萬不能”。雍正告誡臣工,鄂爾泰之所以深受朝廷器重,是因為他忠公務實,這是根本,要學就學他這一點。

深得雍正信任的浙江總督李衛,以嚴猛著稱,他不苟同於官場積習,勇於任事,不徇私情,不避權貴,得罪了不少大官。這些人聯名向雍正告狀,雍正卻說:李衛“粗率狂縱,人所共知”,但他卻是“剛正之人”,朕賞識李衛,就是因為他操守廉潔,實心任事。

從這些被賞識的重臣身上,可以看到雍正著力提倡務實的良苦用心。在影視文學作品中經常提到的奏摺,是清代特有的官文書。它始行於康熙二十年前後,當時還只限於極少數親信官員使用,是君臣之間的一種機密通信文書,康熙一朝總共才有一百三十七名官員獲准寫摺子。到雍正時,奏摺就作為內外臣工普遍使用的向皇上奏事進言的重要官文書,而日漸確定下來。在雍正朝,有權可以直接給皇上寫奏摺的人多達一千名以上。這樣,雍正幾乎每天都要審批數以萬字的奏摺,他自己就曾說:“各省文武官員之奏摺,一日之間,嘗至二三十件,多或至五六十件不等,皆朕親自覽閱批發,從無留滯,無一人贊襄於左右。”奏摺成為雍正瞭解天下吏治民生的重要途徑。那麼,雍正是如何看待和使用奏摺的呢?

1.沒事找事奏報是耍小聰明

清朝文武大員具呈奏摺,都是專門派家人或屬員赴京,直接送達宮門。一個官員,一年究竟應該奏報幾次合適呢?雍正在給寧夏道員鄂昌的一條朱批中,曾這樣明確指示:遇有應該呈報的事情,就是在一個月內上奏幾次也是應該的;如果沒有什麼可奏報的,哪怕是幾年沒有摺子送來,朕也不會怪罪你的。

雍正二年(1724)二月,雲南曲尋武沾總兵楊鯤有摺子談到,日前在京陛見時奉旨,恩准每年用密折奏報兩次,現謹派人送摺子一次。雍正在批復中糾正道:並沒有限定你每年一定兩次,有要奏報的事,怎可拘於兩次而不報;平安無事,何必非要湊夠兩次做什麼。同年閏四月,主管漕糧運輸事務的總督張大有請求,希望朝廷准許動用驛站馬匹奏報漕運事務。雍正答復他:若有要緊奏摺,可乘驛馬送來;一般尋常的奏報,像某船經過某閘之類,不但不應當騎驛馬,而且可以免去不奏。

有的官員無事找事,頻繁上奏,用意是與皇上聯絡特殊感情,向皇上討好,雍正對這種懷有投機心裏的官員常常予以斥責。雍正三年(1725)二月,廣東巡撫年希堯具呈三件摺子,雍正看後發現,折內所談之事早就曾經上報各部了,遂批道:已經報到部裏的事,又何必多此一奏,是不是你廣東省內沒事可報而又非找事上奏才好,這麼遠的路途,專門派人送來這等無用奏摺,不知你用心何在?

雍正認為,一件奏摺,臣工繕寫和皇上批閱都要耗費時間,遞送人員一路往返費用也很大,因此沒有必要的奏報實在是有害無益。儘管雍正很器重田文境,但也曾因奏摺過多而責怪他:“你差人奏摺特勤了,何必費此無益盤纏,況朕日理萬機,亦覺煩索。”

葛森其人,是雍正做皇子時的藩邸舊臣,算是雍正的親信。他在貴州當布政使時,也因奏摺太多而受到雍正的責難:路途這樣遠,若沒有什麼必奏不可的事,就不要徒勞往返了,如果把不時呈報密折,作為“挾制上司、恐嚇屬員之舉,尤其不可”,這不過是“倚仗小才技,弄聰明,非長策也。”

2.若能實力奉行,勝過來陛見十次

清代臣工奏事,分為折奏和麵奏兩種。雍正不僅要求百官減免不必要的折奏,對陛見面奏控制得也很嚴。雍正三年(1725)十月,貴州巡撫石禮哈奏請陛見,希望當面奏報地方事務,聆聽訓旨,雍正批示:“道路甚遠,不必無益之往來。便再來陛見,亦不過朕批來之旨教勉你耳。若能實力遵行,勝來陛見十次也。”同樣的批示,還見於雍正八年(1730)正月湖廣襄陽總兵楊鵬奏請陛見的摺子上:你若能恪盡職守,遵朕訓諭,實力奉行,凡所見所聞據實入奏,不欺不隱,比起千里迢迢來京見朕行套禮不知要強多少倍了。

一次,新任湖廣提督張正興請求陛見,雍正批諭:你剛剛到任不久,臨行前朕已諄諄訓諭,還有什麼可說的?“若不能心領實力奉行,便頻來陛見,何益之有?”

對廣東布政使甘汝來奏請進京陛見的批評更為尖刻,雍正說:所奏實屬無知,“朕指示汝莫務虛名,莫務小惠”,“實力實心,勇往辦事”,此類諭旨已是多次,你不實力遵行,而總是請求覲見圖虛榮,如此“來往萬餘裏,曠職奔走道途,實不解汝是何意見。”這裏,雍正強調的是,臣工不當把心思放在與皇上見面上,重要的是不欺不隱,實心辦事。

雍正就是這樣,他考察百官重的是行,而不是言。他所關注的是文武大員們是否實實在在地幹事,而決不在於密報是否勤,說的是否動人悅耳,用雍正自己的話說就是:“只務實行,不在章奏”,“說得一丈,不如行得一尺。”

3.報喜更要報憂

雍正認為,地方情況如實上達,是朝廷制定治國安邦行政措施的重要依據。關於這點,他曾對湖南巡撫王國棟說:朕就是有神仙一樣的本事,也不過是根據你們這些地方大吏奏報的情況來料理決斷。因此,他反復告誡內外百官,務必據實上奏言事,萬萬不可隱飾。雍正二年(1724)二月,新任江西布政使常德壽在赴任前夕進宮陛見,雍正當面訓導他:“你到江西要實心任事,潔已奉公,一毫不欺,凡事據實奏聞,務使有益於地方民生。”雍正六年(1728)六月,江南崇明水師總兵林秀奏報地方米價等事,雍正在摺子上的批復中叮囑道:“一切奏陳,務宜據實無隱,不可絲毫虛飾,以蹈欺蔽之咎。”雍正警告臣工,如果奏報的不是真實情況,實在是有害無益。他在廣西巡撫金鉷的一件奏摺上批示:凡所奏地方事宜,不可有一字欺騙隱瞞,一點兒都不能粉飾含糊。他猶恐這樣說還強調得不夠,又曉諭道:“切記之,事情無論巨細,但務一據實不隱。”雍正接著談到,地方百官都能如實奏報了,當皇上的才能倚賴不疑,這樣就是諸臣沒有摺子送來,朕也放心。不然的話,不知道你們隱瞞了什麼事沒有報,也不知道你們奏報上來的又是怎樣粉飾的,則朕沒有一時一刻不在憂慮了,這不是愛朕,“正所謂苦朕之舉”。

封建官場報喜容易報憂難。雍正要瞭解天下真情實況,對報喜亦報憂敢講逆耳忠言者多加褒獎。自雍正元年(1723)開始,翰林院檢討孫嘉淦屢次上書皇上,直言時政弊端、君王過錯,甚至彈劾皇親。雍正公開表示“服其膽”,對朝中九卿大員說:朕即位以來,孫嘉淦凡遇國事總是直言極諫,毫無顧慮,朕不但不怪責他,反而一再加恩,朕就是鼓勵眾臣直言。

雍正年間,署理四川陝西兩省軍政要務的總督嶽鐘琪,就因為“報憂”而多次受到雍正的誇獎。雍正三年(1725)五月,嶽鐘琪將他四月間自西寧起程前往平涼沿途所見地方少雨情形奏報,雍正誇讚道:“凡地方事情,皆如此據實不加絲毫隱飾方合朕意。朕所望內外大臣者,即此一真字耳。”貪官汙吏壓榨百姓的慣用手法就是攤派克扣,嶽鐘琪將川陝兩省亂攤亂派的名目進行綜合,共有三十多項,他把這一情況如實奏報朝廷。雍正誇讚嶽鐘琪毫不護短,一片苦心,朱筆批示“此奏甚屬公誠”。雍正還指出,不但四川、陝西有亂攤亂派的現象,其他各省都一樣。為此,雍正選派一大批官員調往四川、陝西,讓嶽鐘琪堅決果斷地替換各府州縣的不法貪官。

雍正認為,“治天下之道惟用人,除此皆末節也”。他在任用內外官員上,除首要考察是否清正廉潔公忠勤慎外,還形成了一套重實際求高效的用人風格。

1.清除平庸的“木偶”

雍正指出,當官的若是不幹事或幹不了事,人品再好,也不過像個“木偶”擺設,起不到治世安民的作用。雍正曾把守國法無過錯的官員分為兩類,一種是聽話順從但平庸無為之輩,另一種是有才幹有主見但不免常有不同意見的人。在這兩者之間,雍正的態度十分明確:“去庸人而用才幹。”

雍正認為,為官者幹不出成績,不能有所作為,這本身就是失職。他說:“庸碌安分、潔已沽名之人,駕禦雖然省力,恐誤事。”對這種官員必須及時調整。湖南巡撫王國棟,為官雖然清廉勤慎,但才識不行,在地方無所作為,於是被雍正調換。雲南開化總兵仇元正,人本老實,素無大過,但因年過花甲,不免疏懶,辦理公事勉強支持,營伍雖不致荒廢,卻也難有起色。雍正得報,立即將仇元正勒令休致,另換精明強幹之員。直隸吳橋知縣常三樂,廉潔安分,也沒有什麼過錯,但是他膽小軟弱,以致地方好多事久拖不決,很難有什麼起色。為此,直隸巡撫李維鈞要把常三樂從縣令職位上調開,吏部卻認為常三樂沒有什麼劣跡而不予批准。雍正得知這件事,毫不含糊地指出:常三樂當官軟弱,實屬失職,應當免去官職。還有,山東曹縣知縣王錫玠,在到任後一年多的時間裏,對二十多起命盜案件沒有一件審完,也沒有拿獲一名人犯,雖然沒有什麼貪贓枉法之事,但雍正認為不幹事本身就是失職犯罪,不僅摘掉了這個知縣的烏紗帽,還讓他坐了五年的大牢。看來,在雍正手下,且不說貪官,就是平庸無為的人也難以混下去。

雍正清除貪官庸人毫不手軟,而對有才幹的人卻是備加愛惜的。他常對文武大臣講,凡是有些真才實學的人,因為他們有才識有主見而敢於頂撞,難以駕馭,這些人也有恃才傲物不拘小節的毛病,但治理國家最終要靠這樣的人,對他們應當愛惜、教誨,而決不能因為見解不同就拋棄不用,甚至加以迫害摧殘。

2.“未有先學養子而後方嫁”

為了造就一支高效的官吏隊伍,雍正命令文武百官薦舉人才。可是有的官員忌賢妒能,以還沒有全面看透為理由,拒絕推舉他人。雍正斥責說:若一定等全面看透才推舉,那麼天下就沒有可推舉的人了!雍正曾對廣東總督阿克敦說:用人選官不能先有成見,以前不行的,經過努力改進,可能就行了;以前行的,若是驕傲起來,也就不行了。雍正大批選拔新人,保守勢力反對說這些新人經驗不足。對此,雍正形象地比喻說:沒有先學養孩子而後再嫁人的。意思是說,經驗不足完全可以在實踐中學習。

因才用人,力求使官員的才識能力與其職務相當,這是雍正的一向主張。他認為,政有緩急難易,人有強柔短長。用違其才,雖能者也難以效力,雖賢者或致誤公;用當其可,則為官者各施所長,政無廢事。惠士奇其人,才學出眾,十二歲就做得一手好詩,後來考中進士,朝廷派他到廣東擔任學政。惠士奇在地方主持科舉考試“一文不取”,這在當時的考官中實在是難以找到的,因此他以清廉著名於嶺南。對這樣官聲頗好的有“德”之員,如何提拔晉升,雍正命兩廣總督楊琳詳加考察,因才致用。楊琳奏報說,惠士奇的特長在於舞文弄墨,至於行政管理則顯得能力不足。據此,雍正將惠士奇召回京師,遷升翰林院侍講學士,專掌論撰文史之事。

雍正任用官員從實際出發,注重操守才識與實際需要,而不拘泥於已有成例。清朝用人,原有資格、出身的規定,以及旗人、漢人的界限。按定制,在中央各部同一級的官員中,滿員地位高於漢員。雍正卻不拘滿漢界限,諭命將兼管吏部、戶部事務的漢人大學士張廷玉的班位,排在另一兼管部務的滿人公爵傅爾丹之上。雍正四年(1726),陝西三邊地方的駐防軍隊出缺,在陝省一時又沒有合適人選,川陝總督嶽鐘琪上奏說,四川武職官員中多有屢經戰陣堪任要職者,但按制度不能隔省調用官員,所以不敢越例題請。雍正指示他,“不必拘例”,並說如“部議不准,朕可特旨允行。”

雍正對地方上的總督、巡撫大員反復強調,要大膽選用有才幹的人,不能循規蹈矩。他對湖廣總督楊宗仁說,如果遇到有作為的賢能之員,即行越格提拔,不要按資歷升轉。對寵臣田文鏡也談到:朕從來用人,不是全看資格,有時即使官階級別懸殊較大,也是無妨的。更對廣東總督郝玉麟講,在用人問題上,“萬不可拘泥一法一策也。”

3.只知遵旨乃是為自己做官

雍正作為一個務實的皇帝,常常訓導臣工要靈活用諭,因時因事貫徹朝廷旨令,而不可一味迎合,生搬硬套。他強調處理政務一定要“因地制宜,化裁取當。”

雍正反復告誡百官,須視本地風土民俗酌情執行朝廷諭令,反對不加思索機械地貫徹。登基後的第一年,雍正就命天下文武大員以求實的態度對待欽頒諭旨,他說:朕以吏治兵民為念,凡有濟天下者,必下諭旨,諄諄告誡,對臣工條陳得當者,亦樂為採納。但朕一人所思固難周密,況天下各地情況不一,因此,對平時所頒上諭及經臣工奏請諭令實行之事,如有與本地方本衙門不夠允協妥當之處,可以便宜行事,自加損益,只要把其中的情由據實入告便可。

雍正甚至要求內外大吏,不要因欽發諭旨而影響了自己的主見。這點,他在給湖北巡撫馬會伯的一件朱諭上說得十分明白:朕凡所諭,皆因人因事,權宜而發,有合於彼而不合於此,有可行於此而不可行於彼者。因此,他要求臣工不能“隨朕一時諭他人之諭,來惑自己主見”,並進而指出,只有秉公報國,才會有“根本主見”。

雍正早就發現,有些地方官員凡事都要請皇上指示一番,自己不拿主意,只看皇上臉色說話,聽皇上口氣行事,沒有明確指令寧可等待也不動手。對於這種現象,雍正一針見血地指出:這些人實際是推卸責任,為自己留後路。雍正後期,清政府連續六年在西北用兵,討伐叛亂的準噶爾部首領,當時的軍事統帥岳鐘琪曾就如何進軍用兵等問題請示皇上,雍正嚴厲批評他說:朕在數千里之外,怎知道當地具體情況,這都是你大將軍因時因地酌情辦理之事,朕怎麼可能神機妙算、給你下命令呢?

雍正認為,凡事不考慮本地實際情況,只知道遵旨而行,並不一定就是好官,這樣的人往往是私心作怪。雲貴總督鄂爾泰對不完全適合本地情況的諭旨敢於變通執行,提出不同意見,雍正稱讚他說:“鄂爾泰是為國家做官。”而雲南巡撫沈廷正則一味迎合諭旨,雍正嚴厲斥責他:“沈廷正乃為沈廷正做官。”

中國有句古話,上有所好,下必效焉。雍正深知他的一言一行對內外百官都有莫大的影響,身為帝王若貪圖虛榮,務實治世則無從談起。因此,宣導以務實思想治天下的雍正,一個很突出的特點是,他本人作為大清帝國的皇帝,不以萬能自居,而是以不知為不知。

1 坦率承認“朕不洞知”

雍正對自己不很瞭解難以決斷的事情,往往坦率地承認,而不輕下結論草率頒諭。雍正四年(1726),四川布政使佛喜奏請獎賞民人開墾田地,雍正回話給他:這等事若果然可行誠然極妙,但不可沽一時之名,致他日應酬不來,“總在你取出良心來斟酌為之,朕實不達外吏之事,不便諭應與否也。”兩廣總督孔毓珣曾就廣西泗城官莊田地使用問題具呈奏摺向皇上請旨,雍正讓他與雲貴總督鄂爾泰商酌辦理,並在摺子上寫到:“朕不洞知地方情形,難以懸諭。”

對沒有確切把握的事情,雍正常常讓熟悉情況的地方官員討論決定。一次,雍正收到一件如何料理臺灣事務的奏摺,他看後認為:“其中多有可取之處”。但他並沒有立即下令推行,而是十分慎重地批示:朕不知地方情形,不敢輕易頒旨。雍正把這件奏摺轉給福建總督滿保,讓他與提督、總兵等經辦臺灣事務的官員共同商討,選擇其中可行的去辦。雍正六年(1728),貴州提督楊天縱曾密折陳述黔省田賦情弊,雍正把這一奏摺發給雲貴總督鄂爾泰,叫他與巡撫沈廷正會商料理,並說:“朕原無定見也,卿斟酌次第為之。”

2.不做掩飾的“朕之過”

如何對待過錯,雍正有過不少的論述,他常常訓導臣工“過而能改則無過”,“過而不改方為過”。難能可貴的是,雍正對“朕之過”也有一個較為實在清醒的認識,而且,一旦發現有錯,他能夠公開承認並立即加以改正。

雍正曾任命一個叫周英的人到西藏統領軍隊,後來發現這個人平庸浮躁,便很坦率地對大臣說:此事用此人大錯了,這實在是朕的過錯。

還有一件事,也很說明問題。雍正三年(1725),浙江有個叫王鈞的道員表示,要捐四萬兩銀子修築西湖工程。雍正得知後批示:讓他捐,他若是不捐,朕便不會輕易地放過他,他這些年做官的名聲太差了,讓他出錢消災好了。王鈞本想捐獻銀兩修工程,沒想到挨了皇上一頓臭駡,惶恐不安中,為博得皇上的信任,表示四萬之外再捐六萬兩銀子。這次,雍正看了王鈞的履歷,在瞭解情況後,作了世人難以想到的批示:“豈有此理,朕大錯了!朕錯記名字,王鈞做官名聲好得很,把他當成馬鐘華了。朕的過錯,慚愧,慚愧。”雍正叫浙江巡撫傅敏把這件事的前前後後原原本本地告訴王鈞,並下旨勸這個道員不要捐這十萬兩銀子了。最後王鈞百感交集,還是堅持捐出了修西湖的四萬兩銀子。這件事一方面反映了雍正責駡百官有些如同兒戲,但另一方面也可看出他知錯後公開認錯的坦蕩心胸。

雍正曾多次頒發諭旨,要求身邊大臣看見“朕的過錯”直接指出,“使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雍正即位的第一年,就命令朝中文武大臣每人寫一份奏摺,專門給皇上挑錯,並交待說:挑的錯哪怕是不太合適,朕也不會怪罪,但若是瞻前顧後用一些空話來搪塞,卻是萬萬不可的。

雍正十一年(1733),湖北巡撫王士俊有奏摺談到:“止知有君,不知有人。”雍正就此批復:“雖但知有君,當觀君之是非;便不知有人,亦當審人之邪正。”雍正認為,“君”和“人”都有對錯之處,這還是比較客觀實在的。

雍正作為封建君主專制時代的帝王,能夠坦率地認錯改錯,並一再要求朝臣直言“朕過”,這本身就需要有拋棄虛榮面子的勇氣,講求務實的精神。

“自古聖賢為治,皆尚實政,最惡虛名。”“為治之道在於務實,不尚虛名”。雍正這些擲地有聲的話語,充分體現了他務實反虛的思想。的確,雍正的務實,不僅在清朝十帝,就是在古代中國的二百多位皇帝中也是相當突出的。雍正以務實精神興邦國治天下,給我們留下的啟示和思考是頗多的。儘管雍正務實反虛有某些局限性,有其封建帝王不可逾越的籬笆,但我們仍不能不承認:雍正的務實思想,在虛詐成習的封建官場有其閃耀火花的可貴之處;雍正高揚求實反虛的旗幟,對懲治腐敗弊症,振作朝綱,整頓吏治是一劑切中要害的良藥;雍正推出的一系列務實反虛的舉措,在康乾盛世的歷史長河中作用獨特,意義重大。正是雍正以這種求真務實的精神治國安邦,才在一定程度上革除了康熙末期遺留下的虛詐不實的官場積弊,為乾隆初期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社會基礎。中國歷史上輝煌的“康乾盛世”,雖然沒有“雍”字,雍正的貢獻卻是實實在在的。

中國有句古話,上有所好,下必效焉。雍正深知他的一言一行對內外百官都有莫大的影響,身為帝王若貪圖虛榮,務實治世則無從談起。因此,宣導以務實思想治天下的雍正,一個很突出的特點是,他本人作為大清帝國的皇帝,不以萬能自居,而是以不知為不知。

1. 坦率承認“朕不洞知”

雍正對自己不很瞭解難以決斷的事情,往往坦率地承認,而不輕下結論草率頒諭。雍正四年(1726),四川布政使佛喜奏請獎賞民人開墾田地,雍正回話給他:這等事若果然可行誠然極妙,但不可沽一時之名,致他日應酬不來,“總在你取出良心來斟酌為之,朕實不達外吏之事,不便諭應與否也。”兩廣總督孔毓珣曾就廣西泗城官莊田地使用問題具呈奏摺向皇上請旨,雍正讓他與雲貴總督鄂爾泰商酌辦理,並在摺子上寫到:“朕不洞知地方情形,難以懸諭。”

對沒有確切把握的事情,雍正常常讓熟悉情況的地方官員討論決定。一次,雍正收到一件如何料理臺灣事務的奏摺,他看後認為:“其中多有可取之處”。但他並沒有立即下令推行,而是十分慎重地批示:朕不知地方情形,不敢輕易頒旨。雍正把這件奏摺轉給福建總督滿保,讓他與提督、總兵等經辦臺灣事務的官員共同商討,選擇其中可行的去辦。雍正六年(1728),貴州提督楊天縱曾密折陳述黔省田賦情弊,雍正把這一奏摺發給雲貴總督鄂爾泰,叫他與巡撫沈廷正會商料理,並說:“朕原無定見也,卿斟酌次第為之。”

2不做掩飾的“朕之過”

如何對待過錯,雍正有過不少的論述,他常常訓導臣工“過而能改則無過”,“過而不改方為過”。難能可貴的是,雍正對“朕之過”也有一個較為實在清醒的認識,而且,一旦發現有錯,他能夠公開承認並立即加以改正。

雍正曾任命一個叫周英的人到西藏統領軍隊,後來發現這個人平庸浮躁,便很坦率地對大臣說:此事用此人大錯了,這實在是朕的過錯。

還有一件事,也很說明問題。雍正三年(1725),浙江有個叫王鈞的道員表示,要捐四萬兩銀子修築西湖工程。雍正得知後批示:讓他捐,他若是不捐,朕便不會輕易地放過他,他這些年做官的名聲太差了,讓他出錢消災好了。王鈞本想捐獻銀兩修工程,沒想到挨了皇上一頓臭駡,惶恐不安中,為博得皇上的信任,表示四萬之外再捐六萬兩銀子。這次,雍正看了王鈞的履歷,在瞭解情況後,作了世人難以想到的批示:“豈有此理,朕大錯了!朕錯記名字,王鈞做官名聲好得很,把他當成馬鐘華了。朕的過錯,慚愧,慚愧。”雍正叫浙江巡撫傅敏把這件事的前前後後原原本本地告訴王鈞,並下旨勸這個道員不要捐這十萬兩銀子了。最後王鈞百感交集,還是堅持捐出了修西湖的四萬兩銀子。這件事一方面反映了雍正責駡百官有些如同兒戲,但另一方面也可看出他知錯後公開認錯的坦蕩心胸。

雍正曾多次頒發諭旨,要求身邊大臣看見“朕的過錯”直接指出,“使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雍正即位的第一年,就命令朝中文武大臣每人寫一份奏摺,專門給皇上挑錯,並交待說:挑的錯哪怕是不太合適,朕也不會怪罪,但若是瞻前顧後用一些空話來搪塞,卻是萬萬不可的。

雍正十一年(1733),湖北巡撫王士俊有奏摺談到:“止知有君,不知有人。”雍正就此批復:“雖但知有君,當觀君之是非;便不知有人,亦當審人之邪正。”雍正認為,“君”和“人”都有對錯之處,這還是比較客觀實在的。

雍正作為封建君主專制時代的帝王,能夠坦率地認錯改錯,並一再要求朝臣直言“朕過”,這本身就需要有拋棄虛榮面子的勇氣,講求務實的精神。

“自古聖賢為治,皆尚實政,最惡虛名。”“為治之道在於務實,不尚虛名”。雍正這些擲地有聲的話語,充分體現了他務實反虛的思想。的確,雍正的務實,不僅在清朝十帝,就是在古代中國的二百多位皇帝中也是相當突出的。雍正以務實精神興邦國治天下,給我們留下的啟示和思考是頗多的。儘管雍正務實反虛有某些局限性,有其封建帝王不可逾越的籬笆,但我們仍不能不承認:雍正的務實思想,在虛詐成習的封建官場有其閃耀火花的可貴之處;雍正高揚求實反虛的旗幟,對懲治腐敗弊症,振作朝綱,整頓吏治是一劑切中要害的良藥;雍正推出的一系列務實反虛的舉措,在康乾盛世的歷史長河中作用獨特,意義重大。正是雍正以這種求真務實的精神治國安邦,才在一定程度上革除了康熙末期遺留下的虛詐不實的官場積弊,為乾隆初期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社會基礎。中國歷史上輝煌的“康乾盛世”,雖然沒有“雍”字,雍正的貢獻卻是實實在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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